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一条有效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