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城乡统筹,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