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整治河道,建设桥梁及其他临河建筑,铺设跨河管道、缆线等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