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