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第十条已废止星云湖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玉溪市、江川县财政预算。征收的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依法上缴江川县财政。玉溪市、江川县人民政府应当从有关规费中安排一定资金,扶持保护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具体办法由玉溪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制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