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条已修改南水水库、横溪水库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必须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南水河、武江河、杨溪河、游溪河、大潭河、大布河、五官庙河、水源宫河等水系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必须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