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土地资产的开发和保护第十条已废止土地资产的开发应坚持先规划后开发,以项目带开发,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4月16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