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五章 污染防治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对入胶州湾河流有关截污、治污、清淤、河道交界断面水质达标、河道(岸)保洁及景观改善等保护工作,实行综合环境控制目标及河(段)长责任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