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古树名木的,应当向所有者赔偿损失。古树名木损失鉴定办法由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8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