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志愿者应当征得监护人的同意或者由监护人陪同,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