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交通、气象、环保、卫生防疫、社会保障和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信息服务,逐步应用信息技术开展业务。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