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息化条例/第五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第三十一条有效交通、气象、环保、卫生防疫、社会保障和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信息服务,逐步应用信息技术开展业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