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应当及时在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新余人大网以及《新余日报》上刊载。

在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法规解释

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