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二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2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