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县水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或者从事水库工程管理活动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地方法规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