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抢救和保护第十七条有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考察、采访活动,应当尊重黎族苗族等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地方法规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