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九条有效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社会代理机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并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