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十三条有效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时,应当在预算中列出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年中追加预算中含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也应当列出政府采购的项目和资金,按预算管理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