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已废止人民法院判决企业停止使用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并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登记机关应当通知该企业在三个月内申请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