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综合管理与服务第六十四条已修改自贸试验区片区应当依法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自贸试验区片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承担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其具体职权由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另行规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