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