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口岸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每年将口岸运行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按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年递增。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