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已废止本条例自2002年4月10日起施行。1992年5月10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4月10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