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五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有关单位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具体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自地方性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地方性法规对配套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单位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