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报请批准与公布第五十六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在通过后十五日内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报请批准地方性法规的报告应当同时提交法规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