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已修改妨碍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