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第二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十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和说明,以及有关参考资料发给代表。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