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已修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涉及事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省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规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