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六章 评估与考核第五十四条已修改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考核。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