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一条已修改本省根据国家规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管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