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第三章 养护第十九条已修改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高速公路年度养护计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