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养殖或者捕捞作业的,由海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清除,清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