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利民和诚信原则。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应当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不得降低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不得损害公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