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职业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克扣。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