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六章 信用担保第四十一条已废止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经依法批准,其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经营业务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适用相关税收政策。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