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五十六条已废止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由批准机关撤销荣誉称号,并追究主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