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