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省公安机关和省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有关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惩治侵害信息系统安全违法犯罪的工作。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