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应当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推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