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