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赃物估价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依法公开拍卖的赃物,由物价主管部门估定拍卖底价。拍卖单位应当在赃物拍卖完毕五天内,将赃物拍卖款移送委托单位上交同级国库。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