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第四章 教育投入与保障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民族地区教师培训经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比例逐年增加;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培训经费核拨到学校,做到专款专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