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二条已修改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自备水源,对原有自备水源应当逐步关闭。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