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第三条有效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井盖设施的监督管理和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井盖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井盖设施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