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中间环节第十八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对我区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科学研究成果,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建立或者联合建立示范性生产线或者中间试验基地、工业性试验基地。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