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条已废止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