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台账,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的类别、数量,并向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