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四章 竞技体育第三十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对高水平后备人才训练基地予以重点扶持,对参加课余训练并在上一级体育竞赛获得录取名次的注册运动员,应当给予训练补贴。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组建运动项目队,开展业余训练,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