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履行下列海洋渔业作业安全职责:

(一)对渔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