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提高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社会地位,从经费、场地、设施、信息等方面不断改善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培养和造就各类科学技术专业人才,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作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