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5月27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山西省集体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